| 什麼是數位服務? |
| 數位服務是指透過科技及網路等數位化方式提供之服務,如網站、內部資訊系統(如公文系統、差勤系統、表單系統等)、外部網站服務(如陳情系統、業務申辦系統等)、APP、Kiosk(資訊服務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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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數位服務準則(Beta版)」內涵為何? |
| 「政府數位服務準則(Beta版)」為政府發展數位服務之參考文件,目的為引導各機關以使用者(需求者)為中心,在數位服務發展之全生命週期中,完整評估各類應注意事項,希望讓民眾以最方便、快速、簡單的方式獲取政府服務,並鼓勵民眾優先選擇數位化服務。 |
| 「政府數位服務準則(Beta版)」是否僅適用於提供民眾使用的數位服務? |
| 「政府數位服務準則(Beta版)」適用範圍包含機關對民眾、企業、組織團體、公務員等內、外部之數位服務。 |
| Beta版是什麼意思? |
| Beta版為試行版之意。「政府數位服務準則」以Beta版發布,提供各機關試行一年,試行期間對內容有任何意見,歡迎提供給國發會參考。 |
| 「政府數位服務準則(Beta版)」日後成為正式版,是否會有管考機制或報表需填寫? |
| 「政府數位服務準則(Beta版)」試行階段,暫無相關管考機制或報表填寫的規劃;爾後視推行情況再規劃相關管理及輔助措施。 |
| 機關在什麼時候需參考「政府數位服務準則(Beta版)」進行操作? |
| 機關在新的數位(資訊)服務開發建置或既有數位(資訊)服務增修時,可挑選1至2個服務,依據準則內容進行自評,發展符合使用者需求的數位服務。 |
| 「政府數位服務準則(Beta版)」試行的對象應包含哪些單位? |
| 「政府數位服務準則(Beta版)」試行的對象建議包含機關內數位服務的主辦單位及其涉及範圍之相關單位,透過不同領域合作,發展以使用者為中心的服務。 |
| 如果機關沒有發展數位(資訊)服務,而是由其上級單位統籌建置所需的資訊系統,在「政府數位服務準則(Beta版)」試行期間,需要做什麼事? |
| 請建議提供資訊系統的上級單位,未來增修系統功能時依循「政府數位服務準則(Beta版)」評估規劃之完整性。 |
| 地方政府可否直接引用準則,無需根據準則另訂原則? |
| 建議地方政府可直接參考準則發展數位服務。 |
| 是否有其它指引說明如何實施準則? |
| 國發會提供的自評表及個案範例,即為引導機關進行自我評估,確認機關所發展的數位服務符合準則精神。試行期間,提供諮詢服務,諮詢電話(02)2701-4772、電子郵件信箱digital-consult@ndc.gov.tw。 |
